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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公司資產處置公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公司擁有對奈曼旗大運商貿有限公司企業債權,擬進行處置,現予以公告。請投資者登陸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網站(//www.chaofengtechnology.com/)查詢或與有關部門接洽查詢,具體債權信息如下︰
| 截至2025年9月30日 單位︰人民幣元 | |||||||
| 序號 | 債務人 | 本金 | 利息、罰息等 | 債權合計 | 抵/質押措施 | 保證措施 | 資產所在地 |
| 1 | 奈曼旗大運商貿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19,718,996.42 | 44,718,996.42 | 1.奈曼旗大運商貿有限公司(曾用名奈曼旗天驕農牧業有限公司)、李學擁有的位于通遼市奈曼旗大鎮規劃45號區合計面積5004.02 房產及對應合計面積831.6 土地使用權提供抵押擔保。 2.李學擁有的位于通遼市奈曼旗大鎮房產75號區6865.46 房產及37950 土地使用權提供抵押擔保。 | 李學、潘翠華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
通遼市 |
注︰1.以上處置資產信息僅供參考,擬處置資產現狀最終以人民法院、公證處、仲裁機構出具的民事調解書、判決書、執行證書、仲裁裁決書等有關法律文書確定為準,本公司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對擬處置資產及其處置方式、交易對象要求、處置方案進行調整。
2.若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若本清單中擔保人名單出現遺漏、筆誤的,並不意味著本公司對其擔保責任的免除,擔保人仍須按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履行擔保責任。
3.投資者需自行了解、知悉並確認公告清單中主債權及從權利的現狀、瑕疵、缺陷及風險,並自願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及不能獲得預期利益的後果。
處置方式︰按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務管理辦法》規定的方式進行公開處置,處置方式為掛牌轉讓、公開競價、拍賣等。
交易條件為︰要求買受人信譽好,可按本公司要求方式付款且交易資金來源合法,能夠接受債權資產存在的瑕疵及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
對交易對象的要求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資金來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惡,不存在非法經營、非法集資等情況,且以下人員或機構不得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
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公告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止,公告期內受理該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咨詢。
受理公示事項聯系人︰劉女士、王先生,聯系電話︰0471-5180622、0471-5180604。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0471-6958868。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公司
發布日期︰2025 年11月13日
征詢或異議的有效期︰2025 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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