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產處置公告 | ||
|
|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陝西省分公司債務催收暨資產處置公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陝西省分公司(曾用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陝西省分公司,下稱“中信金融資產陝西分公司”)合法擁有延川縣新泰煤礦(普通合伙)等下表列示企業的債權或權益。現公告要求下表列示債務人及擔保人,或借款人、擔保人的承繼人以及相關義務人從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信金融資產陝西分公司履行主債權合同及擔保合同約定的償付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相關義務人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及證明形成義務(債權債務)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法院抵債裁定書、資產抵債合同協議等)履行債務清償義務或履行相關義務。同時,從即日起,中信金融資產陝西分公司擬對上述債權進行公開處置,處置方式為公開競價等,現予以公告。
一、?資產情況 ???????????????????????????????????????????????????????????
金額單位︰元
| 序號 | 借款人名稱 | 本金余額 | 利息余額 | 合同編號 | 合同名稱 | 擔保人名稱 | 擔保合同編號 | 資產所在地 |
| 1 | 延川縣新泰煤礦(普通合伙) | ?580,762,302.66 | 525,364,854.00 | 主債權1︰公借貸字第ZH1300000027880號、公貸展字第ZH1300000027880號、公借貸字第ZH1300000022880-1號、公貸變字第ZH1900000027880號、公貸變字第ZH2000000027880號;主債權2︰公借貸字ZH1700000031940號、2017-變001號、公貸變字第ZH1800000031940號、公貸變字第ZH1900000031940號 | 主債權1︰固定資產貸款借款合同、借款展期協議、固定資產貸款借款合同變更協議、借款變更協議、借款變更協議;主債權2︰借款合同、借款合同變更協議、借款合同變更協議、借款變更協議 | 主債權1︰師延安、師曉紅、賀小紅、高愛軍、賀明珠、曹延華、延川縣泰豐煤礦(普通合伙)、延川縣延華煤業有限責任公司、黨小清、白偉、賀延林、肖飛;主債權2︰延川縣新泰煤礦(普通合伙)、延川縣泰豐煤礦(普通合伙)、延川縣泰豐煤礦(普通合伙)、延川縣延華煤業有限責任公司、賀候珠、何候春、師延安、師曉紅、馬建強、賀雨佳、賀小紅、高愛軍、賀明珠、曹延華、延川縣新泰煤礦(普通合伙)、黨小清、白偉 | 主債權1︰個高擔字第B1300000035663號、個高擔字第B1300000035687號、個高擔字第B1300000035643號、公擔保字第B1300000035625號、公擔保字DB1300000035638號、DB1800000027880號、公擔質字第DB2000000027880-2號、公擔質字第DB2000000027880-1號;主債權2︰公擔抵字ZH1700000031940-1號、公擔抵字ZH1700000031940-2號、公擔保字第ZH1700000031940-5號、公擔保字第ZH1700000031940-6號、個擔字第ZH1700000031940-7號、個擔字第ZH1700000031940-8號、個擔字第ZH1700000031940-9號、個擔字第ZH1700000031940-10號、個擔字第ZH1700000031940-11號、個擔字第ZH1700000031940-12號、公擔抵字第ZH1700000031940-4號、公擔抵字第ZH1700000031940-3號、個擔保字第ZH1800000031940-1號 | 陝西省延安市延川縣 |
| 2 | 鄂爾多斯市金財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 273,000,000 | ?50,271,019.48 | 陝西Y26240022-3號、陝西Y26240022-4號 | 債權轉讓協議、補充協議 | / | / | 內蒙古鄂爾多斯 |
注︰1、利息計算至2026年8月31日,暫計日之後利息、罰息、復利等依據相關貸款合同、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規定等計算,具體數額以相關貸款合同、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規定等為準。主債務人和擔保人(從債務人)應支付給中信金融資產陝西分公司的收益、費用隨主債權一並轉讓。
2、若借款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
3、清單中“擔保人”包括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擔保人的擔保範圍以簽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約定為準。如公告中債務人、債權金額、擔保人等信息與事實不符的,以簽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約定為準。
4、本公告清單列示的金額由于計算方法等原因與實際金額可能存在誤差,具體以相關合同協議及有效的法律文書計算為準。
二、交易條件
要求買受人信譽良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擔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
三、對交易對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員不得購買︰(一)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民生銀行”)工作人員;(二)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三)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四)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五)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主體;(六)反恐、反洗錢黑名單人員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
資產原債務人及關聯企業等利益相關方不得參與資產的折價購買。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即自2026年9月10日起至9月30日止內受理該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咨詢。
受理公示事項聯系人︰馬先生、路女士
聯系電話︰029-89539153、029-89539156。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029-89539113。
聯系地址︰陝西省西安市東關正街92號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陝西省分公司
2026年9月10日
京公網安備11010202010972
本網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