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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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晋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债权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 单位:万元
|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罚息、违约金 | 债权总额合计 | 保证人 | 抵押物 |
| 1 | 厦门泛华集团有限公司、 中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500 | 2154.89 | 5654.89 | 山西晋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孙汉宗及其配偶林素丽、孙汉强及其配偶孙幼惠、孙汉伟及其配偶林晓燕连带责任保证。 | (1)山西省忻州市泛华城市广场项目商业一期东商业186套房产,包括:1#办公楼18套(面积1829.19m²);2#办公楼57套(面积3366.45m²);3#loft107套(面积7241.01m²);红星美凯龙商场-1、1、3、4共四层(面积70244.95m²);(第一顺位) (2)山西省忻州市泛华城市广场项目商业二期684套在建工程,包括:中区商业楼330套(面积18658.21m²);11#、12#、13#保交楼公寓70套(面积9233.8m²);14#写字楼284套(面积27671.99m²);(第一顺位) |
| 2 | 厦门泛华集团有限公司、 中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8900 | 15389.09 | 34289.09 | 山西晋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忻州泛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孙汉宗及其配偶林素丽、孙汉强及其配偶孙幼惠、孙汉伟及其配偶林晓燕连带责任保证。 | (1)山西省忻州市泛华城市广场项目商业一期东商业186套房产,包括:1#办公楼18套(面积1829.19m²);2#办公楼57套(面积3366.45m²);3#loft107套(面积7241.01m²);红星美凯龙商场-1、1、3、4共四层(面积70244.95m²);(第二顺位) (2)山西省忻州市泛华城市广场项目商业二期684套在建工程,包括:中区商业楼330套(面积18658.21m²);11#、12#、13#保交楼公寓70套(面积9233.8m²);14#写字楼284套(面积27671.99m²);(第二顺位) (3)山西金泉名下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七府坟48.36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一顺位) |
| 合计 | 22400 | 17543.98 | 39943.98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债权余额,实际发生金额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抵押物信息以权属记载为准。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可按本公司要求方式付款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列示的债权资产按其现状出售,晋商资产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351-5695960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51-5695911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82号
华融晋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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